中共新葡萄8883官网总支部委员会
关于2021年下半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
通 知
新葡萄8883官网各党(团)组织、辅导员:
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也是我校建校40周年、职业本科试点工作快速推进之年。为了激发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,从源头上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。根据学校党委要求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新葡萄8883官网实际情况,经新葡萄8883官网党总支研究决定,将于2021年9月—10月开展2021年下半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推荐基本条件
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(即身份证出生日期为2003年6月30日前);
(二)已是共青团员(团员关系已转入我校智慧团建),团龄满一年(即2020年6月30日前已加入中共共青团);
(三)政治态度鲜明,热爱党、拥护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(四)2020学籍本专科生(含2019级预科,不含2020级预科,不含2020级专升本)和2019级本科生;
(五)最新学期班级排名在50%以内;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学期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;
(六)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且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小时;
(七)所在宿舍卫生良好,卫生达标;尊敬师长,服从管理,关心同学,群众基础好;作风严谨、遵纪守法、言行文明、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、能体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;
(八)下列情况者,可以优先推荐:
1. 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励;
2.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与集体活动,担任团学干部且能认真负责,积极创新,有一定工作成果者;
二、推荐办法
(一)共青团按照“推优办法”,班级团员人数高于班级实际人数30%(含30%)以上的班级,按照比例不超过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%,班级考评分靠后的班级缩减为10%。各团支部团员人数以智慧团建中人数为准。
(二)班级团员人数低于班级实际人数30%(不含30%)的班级,且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较多的。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团支部推荐比例可提高到团员人数的30%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班级实际情况,可额外增加优秀青年(非团员)推荐名额,按照班级青年人数的5%由班委会进行推荐。(青年)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需额外具备以下条件:
1. 学业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占班级20%,无成绩不及格科目;
2. 曾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奖或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;
3. 对学院、班级做出过突出贡献;
4. 班级民主测评赞成数超过班级总人数50%。
(三)校团委、校学生会、校卫队等部门优秀学生干部由相关部门推荐。
三、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
(一)2021年9月20年-2021年10月5日,新葡萄8883官网团总支根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》和本通知组织各班团支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。
(二)团员人数低于班级实际人数30%(不含30%)的班级,辅导员根据文件通知指导班委会开展推荐优秀青年(非团员)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。
并于2021年10月5日将材料提交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党支部(新葡萄8883官网团总支负责提交由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;班级团员人数低于实际人数30%(不含30%)的,辅导员负责提交由班委会推荐的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材料)。
纸质版材料:入党申请书(手写)、《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一)、《新葡萄8883官网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审核登记表》(附件二)、《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三)交到励志楼208党总支办公室。
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:709492646@qq.com
(三)2021年10月6日-2021年10月8日
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党支部收到名单及材料后组织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,讨论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。
(四)2021年10月9日-2021年10月13日
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报新葡萄8883官网党总支审议。
四、其他要求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经新葡萄8883官网党总支核实情况属实,即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
(一)校、院公寓卫生检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卫生有一次不合格者;
(二)使用违规电器,无故旷课、旷寝者;
(三)受到校、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(四)酗酒、吸烟者;
(五)不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;
(六)成绩不及格者;
(七)在校内有不文明举止,男女交往失体者;
(八)不团结同学或做出不利于校、院、班级同学团结者;
(九)不按时交思想汇报者;
(十)有赌博、偷盗行为者;
(十一)有其他违反学校规定行为者。
具体联系人:孙琳清15093377697